车主身亡!宝马车变道撞车起火,对方司机有没有责任?

【企宣易讯】

昨天,广州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,一辆宝马1系变道与出租车发生碰撞后,撞上了高架桥桥墩,随后宝马车起火,驾驶员未能及时逃出车外,导致该名驾驶员死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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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疑似出租车公司的内部公告)

事故发生之后,网络开始流传关于这起事故发生时的视频。从下面的视频能看到,事故发生时出租车正在最右侧车道行驶,宝马车从中间车道向右侧变道,在变道的过程与出租车发生碰撞。

但由于当时两台车的速度都比较快,所以宝马车发生碰撞后继续向前移动,最终撞上了桥墩,导致车辆起火,酿成悲剧。

从另外一个第三方角度的视频能看到,两台车在碰撞之前的路段就以较快的车速行驶。而且两车疑似互相追逐,两位驾驶员都有开“斗气车”的嫌疑。

除了第三方角度的视频以外,我们还从相关渠道看到一个出租车行车记录仪的视频。从这个视频中我们能获得的信息有两个:一是宝马车的变道确实很急很突然;二是出租车当时的车速明显比马上路上的车流更快。这两个因素,都是导致这起严重事故的原因。

另外一个关于这起事故的信息,似乎来自一个保险从业员相关的微信群,这当中有人提及到“出租车出了15次三者了”的信息。当然这一信息未能确保与这次事故相关,毕竟出15次第三者保险,意味着这辆车的驾驶员是一名“好事之徒”,驾驶习惯恶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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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警部门暂未发布关于这起事故的公告,很多事情都未能完全定性。只是从目前获取到的信息来看,宝马车与出租车两位驾驶员开斗气车的嫌疑很大。

关于这起事故,笔者还有话想说。

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判断,我们在考取驾照的时候就有一个基本的认知:掉头车全责、变道车全责,诸如此类。但事实上,这样的责任划分并不是绝对的,部分情况下,如果双方存在危险驾驶的嫌疑,并且证据充分,责任划分就有可能不一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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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,违反交通运输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因而发生重大事故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因逃逸致人死亡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如今电子科技发达,公路上到处都有摄像头,许多车辆也配备了行车记录仪,相关部门取证的难度相对低。就像今天这起事故,综合目前的这些视频来看,不排除出租车司机后续需要承担更大的法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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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,2021年全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总计为6.22万人。作为一名驾驶员,我们要意识到自己的责任,必须要时刻冷静、客观地作出判断和操作,而不是被内心的愤怒支配自己的行为。危及生命的事故,也许离我们很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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